甘肃省将深入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品德有问题“零容忍”,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

    近日,甘肃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自2018年起,我省将从健全职称制度层级结构、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推动职称评价机制创新、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流动相结合、提高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职称评审环境等六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落实。这是我省30年来职称领域最全面的一次改革,也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进入实施阶段。
  本次改革,我省将集中推进一系列优化职称制度的新实践,集中解决一批职称评审中困扰人才评价的老问题,集中推出一批使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受益的新政策,强化落实以往一系列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健全职称层次结构,尚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在2018年内均设置到正高级,着力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在全国率先允许企业实行内部等级岗位政策。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本次改革,全省26个系列(专业)的评价标准,按照突出品德、能力、业绩的总要求,重新进行修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师德、医德等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和职称评审公开制度、承诺制度,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构建政府监管、个人诚信、单位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和中级评委会管理权;推进高校教师系列实行职称自主评审,在今年全省7所老本科院校已经自主评审的基础上,2018年在全省其他高校全面实行;逐步推动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人才工作主体作用。逐步实现职称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结果公示,推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专业技术档案,实现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验证服务,切实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加大对基层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和甘南、临夏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逐步实行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制定条件、单独评审,结构比例单列。
  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坚持重能力、重业绩,要通过标准的设置,引导和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突出创新、创造,对创新创造有重大成果、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引导鼓励广大技术人员在“双创”中开创新的业绩。坚持向基层一线、艰苦行业和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倾斜。
  聚焦扶贫攻坚设置专门的评价指标,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精准扶贫、支教、支农、支医、企业挂职等获得的业绩作为评审条件,精准扶贫等工作中获得的各层次奖励,对应评审条件中相应层次的综合荣誉称号,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精准扶贫积极性。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投身“双创”,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创新完善职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在基层探索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研究提出特殊人才特殊评价办法,出台“特殊人才特殊评价办法”。从2018年起,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新兴产业人才及其他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评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调整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差别化设置论文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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